作者: 老午说事
作者简介: 解答个人债务问题 分享成功上岸经验
描述: 很多陷入债务危机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都会打自己公积金的主意。 老午在在网上经常会遇到一些网友向我咨询有关提取公积金的相关问题,有的网友还打算找网上打代提公积金小广告的人帮忙。 老午在这里善意的提醒大家,网上打着代提公积金旗号的大部分都是骗子,剩下的就是利用伪造证明材料骗提公积金的非法中介。 所以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捂紧钱袋,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其实只要你符合相关条件,你自己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自己对照了上述规定,确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先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进行详细咨询,比如证明材料开具的格式和标准,以及提取的流程和细节。 最后老午要说的是,如果你是打算在短期内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建议你最好不要提取公积金,因为你这样做的话会大大影响你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